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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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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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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33号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已经2026年3月13日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订正通过,现予颁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

总理  李强

2026年3月20日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2006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3号颁布 2026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33号订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执行全国农业普查,保险农业普查数据的真实性、正确性、齐全性和实时性,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造订本条例。

第二条 农业普查的主张,是全面把握我国农业、村落和农夫的根基情况,为钻研造订经济社会发展战术、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凭据,并为农业出产经营者和社会公家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第三条 农业普查工作依照全国统一辅导、部门分工合作、处所分级掌管、各方共同参加的准则组织执行。

第四条 国度机关、社会集体以及与农业普查有关的单元和幼我,该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划定,积极参加并亲昵共同农业普查工作。

第五条 各级农业普查辅导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公室)和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普查领导员、普查员(以下统称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汇报、监督的权柄,任何单元和幼我不得过问。

各处所、各部门、各单元的掌管人不得自行批改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网络、整顿的农业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伪造、篡改农业普查资料,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元及其人员或者农业普查对象填报虚伪农业普查数据,不得对依法推广职责或者回绝、抵造农业普查违法行为的单元和幼我进攻报仇。

第六条 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服务提供者,该当采取多种大局,发展农业普查宣传报路。

第七条 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处所各级人民当局共同职守,并列入相应年度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农业普查经费该当统一治理、专款专用、从严节造支出。

各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凭据职责,加强对农业普查经费的预算监督和审计监督。

第八条 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农业普查年度,标定时点为农业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4时。特殊地域的农业普查登记功夫经国务院农业普查辅导幼组办公室核准,能够适当调整。

 

第二章 农业普查的对象、领域和内容

 

第九条 农业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单元和幼我:

(一)村落住户,蕴含村落农业出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

(二)城镇农业出产经营户;

(三)农业出产经营单元;

(四)村民委员会;

(五)乡镇人民当局。

第十条 农业普查对象该当如实回覆普查人员就农业普查有关问题的询问,按时填报农业普查表、提供农业普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齐全的农业普查资料,不得迟报、拒报农业普查资料。

农业普查对象该当共同县级以上人民当局统计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查抄,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得回绝、故障查抄,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纪录和凭证、统计台账、农业普查表、管帐资料及其他有关证明和资料。

要求农业普查对象提供报表、资料,该当对峙必要、规范准则,精简整合填报事项,强化数据共享利用,减轻基层职守。

第十一条 农业普查行业领域蕴含: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辅助性活动。

第十二条 农业普查内容蕴含:农业出产前提、农业出产经营活动、农业地皮利用、村落居民生涯、村落劳动力及就业、村落产业发展、村落建设、村落治理等情况。

国务院农业普查辅导幼组办公室能够凭据具体情况对前款划定的农业普查内容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农业普查选取全面调查的步骤。国务院农业普查辅导幼组办公室能够决定对特定内容选取抽样调查、遥感丈量等步骤。

农业普查该当充分利用行政纪录、社会大数据等资料。

第十四条 农业普查执行国度统计尺度。

第十五条 农业普查规划由国务院农业普查辅导幼组办公室统一造订,报国务院审批。农业普查该当依照农业普查规划的划定执行。

省级普查办公室能够凭据必要增设农业普查附表,报经国务院农业普查辅导幼组办公室核准后执行。

 

第三章 农业普查的组织执行

 

第十六条 国务院设立农业普查辅导幼组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农业普查辅导幼组掌管组织和辅导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国务院农业普查辅导幼组办公室设在国度统计局,具体掌管农业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国务院农业普查辅导幼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实现后自动撤销。

第十七条 处所各级人民当局设立农业普查辅导幼组及其办公室,依照国务院农业普查辅导幼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划定和要求,掌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普查的组织执行工作。国度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机构作为农业普查辅导幼组及其办公室的成员单元,参加农业普查的组织执行工作。处所各级农业普查辅导幼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实现后自动撤销。

村民委员会该当在乡镇人民当局的领导下协助做好本区域内的农业普查工作。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当局有关部门该当积极参加并亲昵共同普查办公室发展农业普查工作。

军队所属单元的农业普查工作,由军队统一组织执行。

新疆出产建设兵团的农业普查工作,由新疆出产建设兵团农业普查辅导幼组及其办公室掌管组织执行。

第十九条 村落的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按普查区进行。普查区以村民委员会治理地域为基础划分,每个普查区能够划分为若干个普查幼区。

城镇的农业普查现场登记,依照农业普查规划的划定进行。

第二十条 每个普查幼区建设一名普查员,掌管农业普查的接见登记等工作。每个普查区至少建设一名普查领导员,掌管铺排、领导和督促查抄普查员的工作,也能够直接进行接见登记。

普查领导员和普查员重要由有较高文化水平的村落干部、村民幼组长和其他本地居民担任。

普查领导员和普查员该当身段健全、责任心强。

第二十一条 普查办公室凭据工作必要,能够聘用或者依照划定从其他有关单元借调人员从事农业普查工作。有关单元该当积极推荐切合前提的人员从事农业普查工作。

聘用人员该当由聘用单元支付劳动报答。借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元支付,其福利待遇维持不变。

农业普查经费中该当对普查领导员、普查员铺排适当的工作补助。

第二十二条 普查办公室该当对普查领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对查核合格的人员宣告全国统一的普查领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

第二十三条 普查人员进行农业普查时,有权就与农业普查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单元和幼我,要求有关单元和幼我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更正不真实、不正确的资料。

第二十四条 普查人员该当对峙疑神疑鬼,遵守职业路德,回绝、抵造农业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该当严格执行农业普查规划,如实网络、报送农业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农业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农业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农业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人员或者下级普查办公室伪造、篡改农业普查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条例划定的行为。

普查领导员和普查员执行农业普查工作时,该当出示普查领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未出示的,农业普查对象有权回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二十五条 普查员该当依法直接接见农业普查对象,当场进行询问、填报。农业普查表填写实现后,该当由农业普查对象具名或者盖章确认。农业普查对象该当对其具名或者盖章的农业普查资料的真实性掌管。

普查人员该当对其掌管登记、审核、录入的农业普查资料与农业普查对象具名或者盖章的农业普查资料的一致性掌管。

普查办公室该当对其加工、整顿的农业普查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齐全性掌管。

 

第四章 数据处置和质量节造

 

第二十六条 农业普查数据处置规划和执行法子,由国务院农业普查辅导幼组办公室造订。

普查办公室该当依照数据处置规划和执行法子的划定进行数据处置。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农业普查辅导幼组办公室该当成立健全农业普查数据处置系统,并加强日常治理和守护更新,保险数据安全。

第二十八条 国度成立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节造造度。

普查办公室该当依照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节造造杜仔关要求,对农业普查执行中的每个环节尝试质量节造和查抄验收。

第二十九条 普查人员尝试质量节造工作责任造。

普查人员该当依照农业普查规划的划定对农业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复查和验收。

第三十条 国务院农业普查辅导幼组办公室造订农业普查过后质量抽查规划,统一组织农业普查过后质量抽查工作。过后质量抽查了局作为评估全国和各处所农业普查数据质量的沉要凭据。

 

第五章 数据颁布、资料治理和开发利用

 

第三十一条 国度成立农业普查资料颁布造度。

农业普查汇总资料,除依法予以保密的表,该当实时向社会颁布。

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农业普查数据,由国务院农业普查辅导幼组办公室鉴定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

处所普查办公室颁布农业普查公报,该当报经上一级普查办公室核准。

第三十二条 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对在农业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度奥秘、工作奥秘、贸易奥秘、幼我隐衷和幼我信息,该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犯法提供;对在农业普查工作中网络的可能鉴别或者揣度单个农业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表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表的主张。

第三十三条 普查办公室该当依照国度有关划定成立健全农业普查资料的保留、治理造度,做好农业普查资料的保留、治理,并在农业普查工作实现后,实时做好有关农业普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

有关部门该当依法做好农业普查资料部门间共享和为社会公家提供服务等工作,并对农业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和利用。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当局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能够凭据农业普查了局,对有关通例统计的汗青数据进行建改,具体法子由国度统计局划定。

 

第六章 嘉奖和处罚

 

第三十五条 对当真执行本条例,忠于职守,对峙准则,做出显著成就的单元和幼我,依照国度有关划定赐与嘉奖。

第三十六条 处所、部门、单元的掌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赐与处罚,并由县级以上人民当局统计机构予以传递:

(一)自行批改农业普查资料、假造虚伪农业普查数据的;

(二)要求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伪造、篡改农业普查资料的;

(三)明示、暗示下级单元及其人员或者农业普查对象填报虚伪农业普查数据的;

(四)对本处所、本部门、本单元产生的农业普查数据严沉失实情况和严沉农业普查违法行为失察的;

(五)有其他农业普查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

对依法推广职责或者回绝、抵造农业普查违法行为的单元和幼我进攻报仇的,遵循前款划定赐与处罚和予以传递。

第三十七条 普查办公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当局或者上级人民当局统计机构责令更正,予以传递;对负有责任的辅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与处罚:

(一)未执行农业普查规划的;

(二)伪造、篡改农业普查资料的;

(三)要求农业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农业普查资料的;

(四)要求普查人员或者下级普查办公室伪造、篡改农业普查资料的。

普查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更正,依法赐与处罚。

第三十八条 普查办公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辅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与处罚:

(一)违法颁布农业普查资料的;

(二)泄露或者向他人犯法提供在农业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度奥秘、工作奥秘、贸易奥秘、幼我隐衷、幼我信息的;

(三)对表提供、泄露在农业普查工作中网络的可能鉴别或者揣度单个农业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

(四)违反国度有关划定,造成农业普查资料毁损、灭失的。

普查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赐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 作为农业普查对象的农业出产经营单元、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当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当局统计机构责令更正,赐与忠告,能够予以传递;其负有责任的辅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赐与处罚:

(一)回绝或者故障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农业普查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齐全的农业普查资料的;

(三)拒报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农业普查资料的;

(四)回绝、故障监督查抄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回绝提供原始纪录和凭证、统计台账、农业普查表、管帐资料及其他有关证明和资料的。

农业出产经营单元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能够并处10万元以下?;情节严沉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村落住户、城镇农业出产经营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当局统计机构责令更正,予以品评教育。

农业普查对象有本条第一款第(一)、(四)项所列行为之一,组成违反治安治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第四十条 作为农业普查对象的农业出产经营单元、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当局迟报农业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当局统计机构责令更正,赐与忠告,能够予以传递;其负有责任的辅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赐与处罚。

农业出产经营单元迟报农业普查资料的,能够并处5万元以下?。

村落住户、城镇农业出产经营户迟报农业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当局统计机构责令更正,予以品评教育。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造成人身侵害或者财富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普查办公室该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对检举有功的单元和幼我依照国度有关划定赐与嘉奖。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街路处事处、居民委员会涉及农业出产经营活动的,别离参照本条例关于乡镇人民当局、村民委员会的划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

文章起源: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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